中國時報 【郭良傑/台北報導】+「恐怖情人」吳敏誠十七年前殺害女友,因自首減刑獲假釋,去年吳不滿擔任安親班老師的女友黃瓊瑤要求分手,竟在談判破裂後,持改造鋼管手槍在安親班前槍殺黃女。高院審理後認為,吳嫌有殺女友的前例,視人命如草芥,撤銷一審無期徒刑判決,改判吳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。
合議庭受命法官許必奇引用佛祖釋迦牟尼在《長阿含》經所說「殺一惡人,等於行一大善」,強調吳敏誠的惡性重大,不管他有無和被害人家屬和解,合議庭都要判他死刑。
吳昨天聆判聽到被改判死刑時,面無表情,不發一語。他的姐姐則當庭痛哭。合議庭也當庭諭知,吳被判無期徒刑以上的罪刑,法官將依法提起職權上訴,替吳上訴最高法院。
判決指出,吳敏誠有殺女友前例,廿年不到殺害兩人,實在是草菅人命。檢察官上訴求處死刑,被害人兒子案發後出現創傷性壓力症候群,家屬不要和解金,當庭要求法官判吳死刑;而吳嫌在審理時一再狡辯,為避免吳再次恣意剝奪他人生命,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。
徵信社
徵信
0 意見:
張貼意見